大连医科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大连医科大学奖学金是为激励在校留学生努力学习,形成一个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专门为在校留学生设立的奖学金项目。一学年的学习结束后,学院会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为名列前茅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并颁发证书。详情见《大连医科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大连医科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为鼓励我校外国留学生在校期间更好地完成学业,培养其刻苦钻研的学习态度,在广大外国留学生中营造浓郁的学习竞争氛围,树立榜样,学校决定在外国留学生中评选优秀学生,设立奖学金。
一、参评基本条件:
1.能够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各项费用;
2.热爱大连医科大学,热爱所学专
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出勤率达到90%以上;
3.每学年考试课程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考查课程及格;
4.举止文明,尊重教师和工作人员,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文化体育等各项活动;
二、评奖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奖学金:
1.本学年考试科目中有一科旷考、补考、缓考(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者;
2.休学者;
3.受处分者;
三、奖项设立及奖金额度:
1.一等奖学金:奖金10000元
2.二等奖学金:奖金7500元
3.三等奖学金:奖金5000元
四、获奖比例:
1.以年级为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2.一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不超过评比年级人数的1.5%;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不超过评比年级人数的3%;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不超过评比年级人数的5%。
五、评定标准
(1)一等奖学金: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者,有资格参加一等奖学金的评定。
(2)二等奖学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者,有资格参加二等奖学金的评定。
(3)三等奖学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者,有资格参加三等奖学金的评定。
六、评定方法
评定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留学生学习成绩、出勤率及日常表现,以及任课教师意见,作为评定工作的重要依据。
奖学金每学年末评定一次,第二学年开学初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受理反馈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七、说明
学校奖学金和大连市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但荣誉证书可兼得,
该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在下学期奖学金评定时执行。最终解释权在国际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