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人为持有外国护照的外国公民,身心健康。接收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来华留学生来华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时,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2. 申请人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且高中所选课程应为理科方向(即含生物、化学、物理、数学等科目),年龄一般在18-25岁之间。
3. 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英语语言能力,母语为非英语国家的留学生必须提供其中学全程英语学习的证明或英语能力考试的证明。
4. 其他要求:对到国外学习医学教育有限制的国家,申请来华学习者应提供该国医学会出具的允许出国学习医学专业的资格证明(eligible certificate)。